省查看院发布4件冲击侵略知识产权违法违法典型事例
时间:2023-12-31 08:12:32 来源:品牌活动 点击:次
月正式运营,由李某担任运营处理。李某在未经商标权力人答应的状况下,擅安闲酒店门头、酒店运用的枕头、床布、牙膏牙刷等物品上运用
2022年5月,遵义市人民查看院以冒充注册商标罪对被告人李某提起公诉。2022年8月,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冒充注册商标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分金十万元,被告人李某提出上诉。2022年10月,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以冒充注册商标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两年,并处分金十万元。
服务商标是供给服务的运营者为将自己供给的服务与别人供给的服务相差异而运用的标志,一旦被服务企业所注册,企业也便具有了对服务商标的独占专有运用权,并受法律保护。在商场经济充沛开展的今日,服务商标已成为顾客认知品牌价值的重要载体,商场价值随之提高,其影响力不亚于产品商标。本案中,查看机关自动提早介入,活跃引导侦办机关对违法行为精确定性,对违法主体、违法金额和“同一种服务”精确确定,为精准指控违法奠定了坚实基础。检查起诉阶段,查看机关及时奉告服务商标权力人诉讼权力义务,促进被告人付出补偿金8万元,削减权力人丢失。本案的处理,显示了查看机关依法保护服务商标专用权,严厉冲击侵略服务商标违法违法行为,实在保护服务商标权力人合法权益的决计。
2020年5月,被告人许某与许某华共谋开办铜仁市碧江区某服装店,由许某华供给资金并担任账务处理、许某担任运营,以品牌折扣店方法宣扬和售卖标有耐克、阿迪达斯品牌的产品。2020年6月,公安机关从该二人运营的品牌折扣店内抄获标有耐克和阿迪达斯品牌的产品合计3021件,标价合计60.5351万元,已售产品出售金额合计37.9308万元,获利23万元。经耐克体育(我国)有限公司、阿迪达斯体育(我国)有限公司别离确定,涉案商标的产品系冒充注册商标的产品。
2021年10月、2022年4月,铜仁市碧江区人民查看院先后以出售冒充注册商标的产品罪别离对许某、许某华提起公诉。2022年6月、8月,碧江区法院先后作出一审判定,以出售冒充注册商标的产品罪,别离判处许某、许某华三年有期徒刑,缓刑四年,并处分金二十万元。一审宣判后,许某、许某华均未上诉,判定已收效。
耐克、阿迪达斯作为世界闻名运动品牌,受很多购买的人认可和欢迎,简单成为不法分子获取利益的侵权目标。不法分子经过很多出售冒充耐克、阿迪达斯商标的服装、鞋子等产品获取不合法利益,侵害了商标权人和消费的人的合法权益,打乱了商场经济秩序,应当予以严厉冲击。本案中,查看机关经过引导公安机关托付有关组织判定涉案产品真伪,查明涉案产品来历和资金流向等要害依据,构建产品真伪确定规矩,以此来完成对违法的精准冲击;经过释法说理促进被告人退缴赃物,全面检查后成功追诉漏犯;主张审判机关加大罚金判罚力度,对被告人进行经济上的高额赏罚,削弱乃至消除其再违法的经济能力,从源头上标准消费商场秩序,营建公正有序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2021年5月至10月期间,被告人张某根、余某(老公妻子的联系)为获取不合法利益,贱价从上家购进很多冒充贵州闻名品牌白酒,然后在其运营的安顺市西秀区某商贸城烟酒批发部,将该白酒以每瓶285元的均价出售给别人,出售金额合计194720元。被告人彭某金为获取不合法利益,明知被告人张某根出售的是冒充贵州闻名品牌白酒,仍进行购买,再以贱价对外出售14件(每件6瓶装),出售金额合计54000元。
2022年4月,安顺市西秀区人民查看院以出售冒充注册商标的产品罪对张某根、余某、彭某金提起公诉,一起提起刑事顺便民事公益诉讼。2022年8月,西秀区人民法院作出刑事顺便民事判定,采用查看机关指控的罪名、提出的量刑主张和刑事顺便民事公益诉讼请求,别离判处张某根等三名被告人一年十个月至十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分金合计三十万元;判处该三名被告人一起承当涉案冒充注册商标的产品毁掉费用一千元,并在全国干流媒体上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三名被告人均认罪服判不上诉,活跃交纳毁掉费用及罚金,并在新浪网西秀区人民法院公告栏公开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
酱香白酒工业是贵州的重要支柱工业之一,出售冒充贵州闻名品牌白酒的行为,不只严峻侵略了闻名白酒企业的商标专用权,还侵害了不特定花钱的那群人的知情权和健康权,打乱商场秩序。本案中,被告人不断倒手转卖冒充的贵州闻名品牌白酒,知假售假,情节严峻,已构成出售冒充注册商标的产品罪,应依法予以惩办。查看机关在办案过程中坚持一体化履职,刑事、民事查看部分强化横向协作,依法对侵略知识产权行为人提起公诉及刑事顺便民事公益诉讼,一体处理刑事责任追查和民事责任承当,一方面经过刑事冲击严惩侵略知识产权违法,另一方面经过公益诉讼正面引导大众建立维权价值观,既“治已病”,又“治未病”,充沛饯别治罪与管理偏重的法律监督理念。本案的处理,强化了对酱香白酒企业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保护了被侵权企业和消费的人的合法权益,推动了酱香白酒工业健康开展。
2021年4月,被告人杨某租借贵阳市云岩区一产品房,与其妻刘某燕雇佣被告人胡某恒、杜某缘等11人不合法制作、出售不合法制作的注册商标标识。其间,杜某缘担任依照杨某供给的客户的实在需求,规划、制作、打印冒充贵州闻名品牌白酒的物流码、合格证、生产日期码、批次码等,其他受雇人员担任将杨某、刘某燕配偶从别人处收购的旧的贵州闻名品牌白酒外箱上的生产日期、出厂日期、批次码等内容撕掉、铲除,然后将制作、打印好的生产日期、出厂日期、批次码掩盖在原方位,并附上物流码、合格证。2021年7月至2021年8月,杨某等人将不合法制作的白酒外箱在收购价基础上添加100元单价后对外出售,获利合计85万余元。
2021年8月,贵阳市公安局云岩分局从制假窝点抄获杨某及其雇佣工人用于不合法制作贵州闻名品牌白酒外箱的电脑、打印机、数码模切机、手机等作案工具,另抄获该品牌白酒外箱、产品合格证、物流标、防伪辨认器等。经贵州闻名品牌白酒股份有限公司判定,抄获的上述白酒外箱及包装材料与该公司出厂产品外包装特征不符,属不合法制作的注册商标标识产品。
2021年12月、2022年4月,贵阳市人民查看院先后以不合法制作、出售不合法制作的注册商标标识罪对杨某等13名被告人提起公诉。2022年7月,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定,以不合法制作、出售不合法制作的注册商标标识罪判处被告人杨某等13名被告人四年八个月至一年八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分金合计一百二十万五千元,悉数采用查看机关提出的量刑主张。全案被告人均认罪服判,未提出上诉,判定已收效。
将闻名品牌白酒外包装进行变造、添附假造商标标识并进行出售的行为,应当确定为不合法制作、出售不合法制作的注册商标标识罪。本案中,被告人虽然是改造白酒外包装,并非直接制售冒充白酒,但相同破坏了白酒工业链,让制售冒充白酒行为愈加荫蔽,严峻打乱商场秩序,侵略商标权人的权力,应当遭到刑事处分。查看机关在办案过程中实在实行法律监督功能,依法追诉漏犯;归纳考量各被告人在共同违法中的位置、效果、获利状况等,别离提出实刑和缓刑的量刑主张,完成全案量刑均衡;促进被告人活跃补偿商标权人80余万元,助力被侵权企业挽回丢失。本案的处理,有用冲击了不合法制作、出售不合法制作贵州闻名品牌白酒商标标识违法行为,有利于堵截违法链条,护航企业未来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