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震灾区活动板房拆解处置环境保护技术指南发布
时间:2024-11-27 04:28:58 来源:品牌活动 点击:次
为规范地震灾区活动板房拆解处置工作,保护自然环境,防治污染,我部制定了《地震灾区活动板房拆解处置环境保护技术指南》,现发布施行。
附件:地震灾区活动板房拆解处置环境保护技术指南
为保护环境,防治污染,规范地震灾区活动板房拆解处置工作,促进资源回收利用,制定本指南。
1. 活动板房原有的使用功能结束后,应根据当地灾后重建和生产、生活的需要,采取了适当方式对其做到合理利用和处置,尽量使其物尽其用,避免资源浪费。
2. 活动板房应第一先考虑整体就地利用、拆解后异地利用和作为救灾物资储备;在无法采用上述方式再利用的情况下,可考虑对活动板房进行拆解,同时对有用材料来回收利用,对其他材料来安全处理处置。
3. 活动板房的拆解、运输、利用和处理处置工作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施工安全相关标准。
活动板房拆解处置工作主管部门应在拆解处置工作开始前,完成以下准备工作:
1. 通过调查了解当地活动板房的材料组成、种类、数量,估算可就地利用、异地利用和作为物资储备的数量,及需要拆解处置的数量。
2. 通过调查了解灾区及周边地区乃至全国范围内的可用于活动板房拆解处置的技术及资源,包括专业的拆解、利用或处置设施及单位,可临时利用或处置的设施(如水泥窑)及单位,可能的材料利用市场等。
(3)活动板房拆解过程中的环境及安全的风险事故应急措施;
(4)拆解材料临时堆放、贮存和处置场地的地点、数量、形式和方法;
(5)活动板房拆解的组织形式、人员安排,有关培训和纪律教育方案;
(6)活动板房拆解、转运、处置的经费来源及后勤保障和技术上的支持措施。
1. 拆解前应对活动板房内的所有物品进行清理,首先清理废含汞荧光灯管、废铅酸蓄电池、清洁剂、杀虫剂、灭鼠剂、油漆等物品,按照危险废物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做收集、转运和处置;对电线、金属等有回收价值的物品进行回收利用;其他物品按照生活垃圾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做收集、集中运送和处置。
2. 活动板房拆解前应首先拆除并回收区域供电、供水、供气及污水处理设备,污水处理设备应首先清除残留物,用4%漂白粉上清液按0.2~0.3kg/m2喷洒消毒,作用半小时后再进行设施的拆除与回收。
3. 医疗、炊事、洗浴用活动板房拆解前应用4%漂白粉上清液按0.2~0.3kg/m2喷洒消毒地面和地面以上2m的墙壁,作用半小时后再进行拆解。
4. 活动板房中的厕所拆解前应彻底清除化粪池和板房内残留的污物,化粪池、厕所地面、坑穴表面和地面以上2m的墙壁用4%漂白粉上清液按1~2kg/m2喷洒,作用半小时后再进行拆解工作。
5. 污水处理设施和化粪池清除出的残留污物按照生活垃圾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做处置。
6. 活动板房拆解过程应按照如下顺序拆卸并分类收集:门窗玻璃、塑钢门窗框、紧固件、钢柱梁、PVC或铝合金吊顶、彩钢泡沫板(墙体)等材料。
7. 活动板房拆解过程中应注意保持彩钢泡沫板材料的完整性,不得随处丢弃泡沫材料。
8. 活动板房拆解工作完成后,应对整个过渡安置区内遗洒的泡沫材料来清理,并按照生活垃圾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做处置。
(2)活动板房拆解工作应有组织的实施,工作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不得擅自拆除活动板房;
(3)不得在大风大雨等恶劣天气情况下从事活动板房拆解工作。
1. 需要分拆的彩钢泡沫板应运至指定的泡沫板分拆处置中心集中分拆,分拆不得在活动板房拆解现场进行。可在活动板房比较集中的地方选址建设泡沫板分拆处置中心。
2. 活动板房分拆处置中心应有密闭的生产厂房和密闭、独立的泡沫贮存车间。
4. 彩钢泡沫板分拆处置中心应采取相关措施防止分拆过程中泡沫飞扬,污染当地环境。
5. 彩钢矿物棉板分拆工作人员应戴口罩、手套,穿工作服,避免皮肤接触矿物棉,防止吸入粉尘。
6. 彩钢泡沫板拆分下来的泡沫堆存应采取相关措施避免泡沫飞散,并尽早处理处置。
1. 可在彩钢泡沫板分拆处置中心附近选址建立泡沫热压造粒初级处理中心,采用热压成型技术缩小物料体积,便于运输贮存。
2. 泡沫粉碎预处理过程应采取相关措施避免泡沫飞散,污染环境。
4. 热压处理设备应密闭运行,运行期间产生的气体排放应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的要求。
5. 热压造粒过程中产生的固态废料按普通工业固态废料要求做收集、转运和处置。
彩钢泡沫板分拆后产生的泡沫材料可采用水泥窑共处置或垃圾焚烧炉处置。
(1)水泥厂应在厂区内建设专用泡沫堆存厂房和破碎厂房;
(3)破碎的泡沫应采用塑料袋等材料封装后投加到水泥窑中,投加过程应避免泡沫飞散;
(2)垃圾焚烧炉应具备完善的尾气治理系统,泡沫焚烧处置过程应保证尾气达标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