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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2-03 22:15:32 来源:创新印品 点击:次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报告期内,不存在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的特别重大风险。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部分内容,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5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公司拟以2022年度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60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20,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120.00万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2022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企业所有者的净利润的比例为64.34%,不送红股。
同时公司拟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20,000,000股计算,合计转增96,000,000股,本次转增股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416,000,000股。
如在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和转增总额。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是专门干符合国家环保战略方向的节能环保型油墨产品以及数码材料、功能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服务的高新技术企业,各系列油墨产品和功能材料大范围的应用于餐饮、医药卷烟和日化用品包装,以及出版商业印刷、广告媒体和工业制造等不相同的领域,为客户提供优质的印刷材料有关产品和整体解决方案。公司长期致力于自主研发创新,具备对各类印刷油墨产品的设计、优化、工艺的持续创新和改进能力,不断丰富产品线来实现用户的需求,持续提升产品对环境的友好程度和对节能环保需求的响应力度,逐步扩大市场占有率。公司重点产品的生产规模、技术水平和产品质量均处于国内行业的领先水平,是业内最具竞争优势和品牌影响力的印刷材料制造企业之一,助力构建印刷产业链和终端消费品健康、节能、环保的绿色生态环境,成为推动国家绿色低碳发展方式的践行者、贡献者。
公司主要为下游客户提供完整的油墨相关这类的产品和印刷解决方案,从而获得收入和现金流并实现盈利,盈利大多数来源于于节能环保型印刷油墨产品及数码材料、功能材料的出售的收益与成本费用之间的差额,并通过提供创新数字服务和产业资本投资增值为有益补充,构建多元化的盈利来源。
公司通过不断的研发创新,能快速响应下游客户的需求,向客户提供高性价比且稳定量产的产品,使公司在行业竞争中取得优势。
国内采购计划按公司生产计划进行分解,常规通用性原材料建立安全库存进行采购,其他的零星材料按照使用部门或者计划部门采购需求来做定量采购;国外采购计划由业务部门依据生产计划及别的物料需求情况,逐单编制提交采购申请,然后根据采购申请的要求编制相应的采购进口订单,逐单采购。
对部分销售量较为稳定的产品,公司一般备有1一2周的安全库存。根据现有库存和安全库存相比对,若现有库存少于或等于安全库存则安排生产,具体生产一个批次的量按照最经济生产量下达。对于有常备库存的产品,公司设定最高库存,正常的情况下,产品的库存不超过设定的最高库存量;以销定产的产品,公司依据接到的订单需求量安排生产,此类产品通常不备库存。
报告期内,公司经销收入占比在68%左右,结合相关这类的产品的业务特点和国内印刷行业较为分散的现状,主要对全国一级经销商进行销售,一级经销商通过直销或各个细分区域的分级经销商来服务全国印刷业客户,公司对经销商均实行买断式销售。此外,对于印刷行业内具有细分市场领导地位的印刷企业,公司采取直销的模式,通过个性化服务来增强客户粘性,不断实现用户需求,并通过这些客户的影响力提升公司的品牌效应。
在中国油墨协会发布的《中国油墨工业“十四五”高水平发展指导意见(2021一2025年)》,全面系统地对“十三五”时期中国油墨工业的发展成就、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总结,对于“十四五”期间油墨行业面临的形势进行了预判,并提出了指导思路、发展目标、主要任务课题和保障措施。
中国油墨工业的生产规模、产品结构、原材料供给、生产制造工艺、技术装备、包装和新产品研发、标准体系建设和环境治理等均迈上新的台阶,行业发展开始从规模扩张型向质量提升型转变。中国油墨工业基本的产品配方技术和功效性要求均已经接近或达到国际领先水平,部分产品配方工艺接近国际领先水平,产品满足多元化的印刷需求。“低碳、环保、安全、健康”发展理念得到较好地贯彻实施。植物油基胶印油墨、水性油墨、UV油墨等环保型油墨产品所占比重逐步扩大,获得国家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认可的绿色印刷油墨产品已逐步成为市场的主流产品。
油墨产品的研发和制造涵盖多学科应用,涉及材料科学、流体力学、色彩学和界面科学等各类学科,从产业链来看,油墨上游主要的组成原材料包括树脂连接料、稀释剂、功能助剂、颜料等,其中颜料决定了油墨的颜色和着色力,约占油墨成本构成的20%~40%。油墨行业发展与印刷业出售的收益之间成正向线性关系,油墨行业的下游主要为印刷业,伴随着网络普及带来阅读习惯改变,报刊杂志类出版印刷受到较大冲击;与此同时,随着我们国家食品制造业、医药、电子信息、电子商务、物流等行业的加快速度进行发展,包装印刷产业得到了迅速发展,成为印刷业的发展重心,增速高于印刷行业的整体上涨的速度。未来巨大的包装印刷市场需求是维持油墨行业发展的重要支撑。
油墨下游除主要使用在于出版物印刷和包装物印刷,如书刊印刷、报纸印刷和食药包装等外,近年来在建筑装饰材料和工业生产制造等方面又有新的大范围的应用。在现代社会中,油墨可通过不同的工艺,印刷涂布在纸张、塑料、金属、玻璃等各种基材之上,产品广泛应用于出版、包装、建材、电子等诸多工业领域。
与欧美、日本等发达国家相比,我国油墨行业特别是节能环保型油墨的生产使用起步较晚。油墨服务于包装印刷行业,作为我们国家的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2016年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在发布的《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中,已将“数字印刷用油墨、墨水,环保型油墨,特殊印刷材料等制备技术”列入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所属产品和行业属于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战略性新兴起的产业分类(2018)》目录中的重点鼓励和推广使用的“新材料产业”类别的“先进石化化工新材料”之“新型功能涂层材料”,同时也是国家发改委在《产业体系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优先鼓励的“水性油墨、紫外光固化油墨、植物油油墨等节能环保型油墨生产”行业。随国民经济发展的快速发展以及环保意识的慢慢地加强,通过技术及设备的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我国油墨工业取得了长足发展,国内油墨市场正在朝着高技术化、产业化、标准化、安全节能环保的纵深方向发展。相关法规及产业政策的颁布实施,为油墨行业的稳步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政策指引,将有利于油墨行业未来持续保持良好发展态势。
传统油墨不断向无VOCs、无矿物油的植物油型和LED-UV油墨方向发展。低VOCs、无矿物油、高生物基、可降解、水性化、定制化、小批量化、自动化等印刷材料成为包装行业所追求的品质要求和未来主流方向,使之更好地适应当今多色、高速、快干、无污染、低消耗的现代化印刷工业需要。与印刷品相关的卫生安全、绿色环保的法规要求逐渐完备,法国、瑞士、德国和欧盟从2020年开始限制矿物油在纸质品中使用,其中法国于2022年开始禁止在包装材料上使用矿物油。
2022年6月工信部、生态环境部等五部门发布《关于推动轻工业高水平发展的指导意见》。意见提出:深入推动绿色低碳转型,引导绿色产品消费。加快完善家用电器和照明产品等终端用能产品能效标准,促进节能空调、冰箱、热水器、高效照明产品、可降解材料制品、低VOCs油墨等绿色节能轻工产品消费。带领企业通过工业产品绿色设计等方式增强绿色产品和服务供给能力,完善政府绿色采购政策,加大绿色低碳产品采购力度。此次工信部明文支持低VOCS油墨发展,以及相继出台有关VOCs的有关政策,对于油墨企业的VOCs的排放作出相应的要求,引导油墨企业向低VOCs排放方向发展。2022年11月由生态环境部公布《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管理办法》,并自2023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办法精确指出“第七条 大气环境重点排污单位理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大气环境承载力、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要求以及排污单位排放大气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浓度等因素确定。(六)包装印刷行业规模以上企业,全部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油墨的除外。”
油墨行业相关技术水平要求较高,需要多种研发、工艺、技术的长期积累才可实现具体材料性能的突破,行业进入具备较高的技术壁垒,主要表现为:①油墨用树脂是油墨产品的核心原材料之一,许多油墨性能的提升都通过树脂产品开发得以实现;②自动化水平较高的生产工艺为油墨产品的生产效率提升和质量稳定奠定基础;③为满足油墨各种使用用途、印刷条件要求进行开发、设计、调整油墨配方的核心技术,是不断提高市场竞争力的核心之一。以上技术壁垒的突破均需要较长时间的积累和钻研,行业新进入者或技术较为落后的厂商难以在短时间内快速突破上述壁垒。
公司具备完善的油墨产品研发体系及基础材料研发能力,在长期研发积累的大量产品及材料实验数据、工艺经验基础上,形成了油墨相关核心产品、配方和工艺技术。
作为国内领先的综合性油墨产品及印刷解决方案服务商,公司产品已覆盖国内市场的主要节能环保型油墨品种,公司拥有的“杭华”品牌是全国油墨行业颇具影响力的品牌,并在行业内树立起高技术、高品质、优质服务的市场形象。经过三十多年持续的科研投入,公司已在节能环保型印刷油墨产品的配方设计、生产工艺、检测技术等方面形成了自主核心技术,并具备对相关产品设计、优化、工艺的持续创新和改进能力,使公司产品始终保持行业优势地位。
公司培养出各个层次的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已获授权发明专利20项并掌握UV油墨、胶印油墨、液体油墨的核心技术,以及拥有行业内首家印刷技术研究室和行业领先的国家CNAS认证的分析检测中心,共主持/参与起草、修订相关油墨产品国家/行业/团体标准五十余项。公司是行业内首家被工信部评定的“工业产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并入选“2019年度浙江省创新型领军企业培育名单”和“‘十三五’轻工行业科技创新先进集体”。此外,公司还是中国日用化工协会副理事长单位及油墨分会副理事长单位、中国印刷及设备器材工业协会油墨应用分会理事长单位、中国感光学会辐射固化专业委员会理事单位、浙江省日用化工行业协会副会长单位。报告期内,根据工信部发布的《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公布第四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通过复核的第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名单的通告》,公司正式入选第四批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有效期为3年。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市场占有率仍保持在同行业前列,尤其是在UV油墨方面,公司是国内少数拥有完整全套核心技术的生产企业,引领国内UV油墨行业的技术进步。根据中国油墨协会对油墨行业近四十家重点企业的数据统计显示,2022年度1一9月公司油墨产品的销售收入在重点企业中排名第三;UV油墨的产量在重点企业同类产品中排名第一,持续领先于其他竞争对手。
报告期内,中国印刷技术协会为贯彻“十四五”规划纲要关于推进绿色发展的要求,落实国家新闻出版署、国家发改委、工信部等五部委《关于推进印刷业绿色化发展的意见》,推广使用绿色环保低碳的原辅材料产品,自2022年5月起正式启动对2022年度绿色原辅材料产品目录修订工作。公司成为本年度第一批审核通过的企业之一,其油墨产品已纳入印刷行业发布《绿色原辅材料产品目录(2022)》,这将进一步帮助印刷企业采购符合绿色印刷标准的油墨产品,有利于公司产品的市场拓展。
报告期内,公司LED-UV BIOMASS和Montageα系列新品在基于美国BETA实验室检测认证的基础上,进而获准通过使用美国农业部生物优先计划特定许可的USDA生物基产品认证标志,其中LED-UV BIOMASS系列认证生物基含量为26%,Montageα系列认证生物基含量达到30%以上。表明产品中所使用的部分原料利用了可再生的生物基材料,可减少对不可再生石油基化学品的需求,有助于在减少全球温室气体排放方面发挥积极的作用。
报告期内,国家标准《油墨中可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含量的测定方法》(GB/T 38608-2020)和《油墨中可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含量的限值》(GB 38507-2020)得到了积极推行。《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管理办法》亦于2023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办法明确指出“第七条 大气环境重点排污单位应该依据本行政区域的大气环境承载力、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要求及排污单位排放大气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浓度等因素确定。(六)包装印刷行业规模以上企业,全部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油墨的除外。这将有利于推动全植物油油墨、水性油墨和紫外光/EB固化油墨市场的壮大发展。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增长,人们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消费者对食品、医药、烟酒、化妆品、玩具等包装用印刷油墨提出了较高要求,植物油型油墨、UV油墨和水性墨等环保、无害、节能、减排的绿色特性正好符合消费者对包装印刷的较高要求,为绿色低碳环保型油墨产品的发展创造了良好契机和机遇。
油墨行业的下游主要为印刷工业,随着我国食品工业、医药、电子信息、电子商务、物流等行业的快速发展,未来巨大的包装印刷市场需求是推动油墨行业发展的重要支撑。数字印刷将与传统型印刷相融合,个性化、功能化和高效高品质生产将成为社会及产业制造的主流,促使印刷复制转印方式发生革命性变化,进而获得更广泛的应用,喷墨功能性材料应用将快速发展壮大,已逐步转向国内自主研发,广泛应用于各类工业生产制造过程中。
“十四五”期间,整个行业仍以满足印刷业和相关制造产业对印刷油墨和相关材料的具体需求为主,继续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以科技创新和制度创新为根本动力,倡导产业链资源的绿色可持续发展理念、加大引导绿色生产和绿色消费、促进绿色印刷增长。《中国油墨工业“十四五”高质量发展指导意见(2021一2025年)》明确指出“十四五”期间油墨行业的发展方向有以下几方面:
“互联网+”全面开启了崭新的运作模式,对传统销售和信息交互发生了革命性变革。该模式将有效利用线上互动的模式,对销售渠道建立、生产的基本工艺的管理、制造环境及废弃物、废气的线上监控,贯穿于油墨行业生产、销售、技术研发的全过程。各行业将充分利用“数字化”和“互联网+”技术与产品研制、生产、销售等过程相互融合,实现未来工厂的绿色能源利用、生产的基本工艺优化、制造环境监控、数智化技术服务等。
人力成本的上升是社会各行业普遍面临的问题。劳动密集型产业将伴随着智能生产自动化程度的提高而获得新生力量,逐步改善现代企业生产运营模式。“十四五”期间,油墨行业中规模以上的企业将充分利用工业智能自动化设备装置进行规模化生产,以降低人力成本,提升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大幅改善作业环境。
“十四五”期间出版印刷的数量仍将继续逐步下降,而包装装潢行业印刷量仍在上升。目前,我国油墨行业正在逐步与国际接轨。数据显示国外油墨行业中80%的产能应用于包装领域,国内市场目前已经突破60%,而整体包装装潢行业印刷量已超过50%,油墨将主要应用于食品医药等生活必需品的各类包装印刷和各类生活起居产业的装饰装潢印刷。
绿色印刷标准系列的出台,标志着印刷厂商开始进入印刷领域绿色清洁印刷的变革时代。为适应这种革命性变化,油墨行业必然审时度势,积极适应印刷工业需求,生产出资源绿色、无污染、无VOCs的油墨产品,生物质基油墨、水性油墨、UV油墨等环保型油墨仍是发展的主力产品,适应平版印刷、柔版印刷以及喷墨印刷等更易使用的高品质油墨将获得更好的技术进步和发展,而适应凹版印刷的单一溶剂型油墨仍能获得高水平循环经济的环境许可得到发展。
目前,功能性印刷电子油墨在多个市场的应用已呈现快速增长态势,柔性印刷电子与自身产品生产相结合会逐步兴起,印刷电子的市场潜力巨大。目前,光伏产品、LED灯源制造和应用以及RFID标签制造等都已成为印刷电子的潜在市场;长远看,印刷电子将渗透到显示屏、触摸屏和柔性穿戴及医疗用品等行业,尤其在显示屏行业,其将拥有无限的发展前景。
数码印刷具有“无需制版、按需印刷、可变数据”等优势,目前处于发展上升期。喷墨印刷设备通过电子行业与数据处理行业的技术进步,产品的迭代也在逐年推进,同时应用领域也逐渐从广告等传统的印刷领域,进一步扩展到装饰、建材、新能源、电子部件、玩具等各个工业制造领域,行业研发投入较高,总量快速增长。
技术创新推动行业变革,印刷技术的重大推陈出新推动了整个社会的文明进步。《印刷技术杂志》盘点影响2022年度印刷行业十大技术热点包括:免处理CTP版材技术、LED-UV曝光技术、专色替代技术、凹印水墨技术、单一材料技术、书刊轮转LED-UV胶印技术、胶印连线冷烫技术、数字印后技术、三合一无溶剂复合技术,充分体现了印刷行业迈向“绿色化、数字化、智能化、融合化”方向的发展特点,公司将进一步投资建设国内领先的环保绿色油墨生产基地和新材料研发中心基地,并依托多年积累的雄厚技术研发能力,以创新的思路继续践行以绿色、环保、安全为核心的发展理念,通过推进产品的绿色化设计研发、全(半)封闭连续化生产工艺应用与提升、功能性材料创新技术拓展、构建云端印刷服务和数字化管理平台等多方面举措,助力油墨行业全面服务印刷业实现“四化”联动的高质量发展。
4.1 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1 公司应该依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3,948.09万元,同比下降0.8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957.39万元,同比下降29.53%。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176,665.18万元,较上年下降1.2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39,833.87万元,较上年期末增长1.22%。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4,672.37万元,同比上升24.01%。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杭华股份”)董事会就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656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申请。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8,000万股,本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5.3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2,640.0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增值税)5,893.83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6,746.17万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12月4日全部到位,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0年12月4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564号)。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5,488.60万元,其中以前年度累计使用募集资金4,742.82万元,2022年年度使用募集资金745.78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为33,241.52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募集资金专户收益并扣除银行手续费等净额)。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已制定了《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在制度上保证了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根据《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连同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1月、2021年9月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与全资子公司湖州杭华功能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华功材”)、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四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新材料研发中心项目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研发能力和自主创新能力,保持公司产品技术先进性,同时不断扩充、完善公司产品线,巩固并强化公司的行业地位,为公司的发展提升综合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较难单独核算其直接经济效益。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1年12月21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杭华功材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保本型理财产品等),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2022年12月23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杭华功材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保本型理财产品等),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以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以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因募投项目实施尚未完毕,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 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鉴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2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管理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杭华股份募集资金2022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和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储存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一)《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4:“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中“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123.69万元,为持有募集资金期间进行现金管理等获得的收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6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和转增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度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杭华股份”)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79,573,892.54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85,419,208.87元。为积极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司2022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并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一)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60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20,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120.00万元(含税)。本年度现金分红金额占公司2022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64.34%,不送红股。
(二)公司拟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20,000,000股,合计拟转增96,000,000股,本次转增股后公司总股本增至416,000,000股(具体数据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和转增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具体执行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并根据实施结果适时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公司于2023年4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一致同意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基于公司持续、稳健的盈利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结合目前整体的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前景,在充分考虑和平衡业务发展与股东合理回报之间的前提下制定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我们认为董事会提议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上述方案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投资回报,有利于提升公司股票的流动性并优化现有的股权分布结构,不会造成公司流动及其他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并通过《关于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3年4月17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符合公司目前的真实的情况,重视对投资者回报,切实维护股东的利益,体现了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同意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符合公司目前盈利水平,综合考虑了公司的发展阶段和未来资金需求,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2年业务收入因尚未审计结束,故仍按其提供的2021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数据进行披露。
2022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下表简称“天健”)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1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人次、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39人。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公司支付给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2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65万元(不含税)(包括财务报告审计和内控审计),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5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5万元。
2022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最终协商确定。
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决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度审计费用(包括财务报告审计和内控审计)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2023年4月3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审计工作过程中严格遵守有关规定法律法规,独立、公正地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同意续聘其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我们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质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中,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和法规,独立、客观、公正地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很好地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任务,具备继续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的能力和要求。综上,我们同意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经核查,我们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质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能够保持业务的专业性和独立性,尽职尽责地完成了各项审计工作,充分获取审计证据,客观公正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制度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全体独立董事都同意并通过《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